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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公共决策机制中的“央地共治”
作 者: 闫帅
单 位: 武汉大学
文章类别: 管理
关 键 词: 央地关系; 地方主义; 央地共治; 公共决策机制
中文摘要: 我国的央地关系相继走过了“集权制”下的“央主地从”、“分权制”下的“地方主义”以及“分权—合作制”下的“央地共治”等三个阶段。“央地共治”模式的提出,既改变了“央主地从”模式下中央对于公共决策权的垄断,也改变了“地方主义”模式下只强调“分权”而不强调“合作”的弊端。从决策—执行一体性来看,中央政府要想改变地方政府在执行中的“不合作”,就需要在决策中采取“合作”。由此,中央政府在公共决策上逐渐向地方开放,并表现为决策权力上的地方分享、决策主体上的地方参与、决策过程上的地方影响,这既有利于问题的解决,也有利于民主政治的发展。
英文摘要:
作者简介: (1985-),男,山西长治人,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为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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