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郭亮 |
单 位: |
华中科技大学 |
文章类别: |
法学 |
关 键 词: |
土地征收; 利益主体; 权利配置; 级差地租 |
中文摘要: |
在当前学界对土地征收的研究范式中,地方政府、村委会与被征地农民之间总是被视为利益对立的两端,然而基于实践发现,他们在土地征收中事实上还存在着利益一致性的一面。当前土地征收冲突的产生不只是“权力”对“权利”的单方面压制所造成,而且源于利益主体对土地增值收益——级差地租分配共识的未达成,每一方都想尽可能多地获取土地的利益分配。〖JP3〗为此,为了从根本解决这一问题,地方政府、村委会、农民之间需要重新进行合法的、有效的权利配置,以压缩利益主体在实践中进行博弈的制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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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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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
(1981-), 男,江苏沛县人,社会学博士,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人员,研究方向为法律社会学和农村土地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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