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病患自决权”对“医师父权主义”的吞噬,引发了专断治疗行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的争论。在刑法语境内妥当回应上述争论,逻辑上以明晰治疗行为的正当化根据为前提。在肯定治疗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之后,治疗行为正当化根据在违法性领域的争点表现为优越利益原理与被害人承诺说的对立。在完成了事实与价值、传统与现实、理想与技术三个侧面的检验后,优越利益原理展现出较之于被害人承诺说的妥当性。作为优越利益原理的逻辑展开,专断治疗行为不能以故意伤害罪处罚。